各单位:
根据徐州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<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>的通知》文件要求“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高等院校、医疗机构等人员要实现‘应接尽接’”,近期学校将按照规定组织集中接种,现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动员本单位教师员工及学生本着“应接尽接”的原则,参加学校疫苗集中接种。疫苗接种禁忌详见附件-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》。
2.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学院学生接种人员信息,要求身份证生日(截至2021年4月15日)满18岁,报学工处备案。不能接种的学生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。
3.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教职工接种人员信息,报党政办备案,不能接种的教职工须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原因。
4.要求各单位尽快完成动员统计工作。于4月19日中午12点前将《信息表》纸质稿(附件2)加盖部门公章,上报学工处或党政办。
附件:1.《关于认真贯彻执行<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(第一版)>的通知》(徐疫苗接种办〔15〕号)
2.疫苗接种人员信息表
江苏省徐州技师学院
2021年4月15日